统一管理城乡地政、地籍工作管理并组织全市土地资源现状 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指导监督地籍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指导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审核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发证;承担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组织并 管理全市基础测绘项目,指导监督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和测绘成果 资料汇交;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 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市测绘单位资格初审、测绘任务登记、测绘 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测量标志的保护;负责全市测绘 成果的保密工作;管理地图编制工作,负责初审出版、展示的地 图;管理并初审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