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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标    题:  关于土地征收问题
内    容:  

请问市政府第43号令的十六条中的第六条

(六)本市市区政策性迁移为小城镇户口的自理口粮户,在原居住地仍有承包地和住房的人员;

该怎么解释?现在我们这里修宁安铁路(制梁厂)项目需要征收土地,已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是否符合这条规定,为应安置人员?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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