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行业信息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1日
 

   近日,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中的重要环节作进一步重视和强化。《通知》要求:一、强化信息报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同时,对于《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特别重大和重大地质灾害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向部报告。二、强化应急反应。凡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又涉及国土资源管理职责的事宜,特别是一些突发性的灾害事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尽心尽力地予以指导、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具有明确责任主体或地方政府已经明确灾害性质的地质灾害事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积极主动服务。三、强化排查巡查。各地要在汛前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强化汛期巡查工作,修订监测手段和监测方法,完善防灾预案,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定期巡查。四、强化临灾避险。对于已经发现的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协助和指导地方政府设置警戒线和警示牌,安排专人24小时看管,坚决防止群众转移后再进入地质灾害危险区导致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


 
 
 
主办: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维护:马鞍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皖ICP备05017155号
地址:马鞍山市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 邮编:243000
电话:0555-5211000 传真:5211011 E-Mail:ahmasland@yahoo.com.cn 管理登录
技术支持:马鞍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