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领导:我是农村雨山区近郊的,全家原来是农村户口,征地转户、在征迁户口所在地有合法居住房屋,(一直到目前为止全家从未享受过征迁货币化安置,和城市福利分房)。我本人04年在市单位享受16000元住房补贴(此补贴均打入个人账户上无论现在是否支取都已经属于个人福利,将来购房或退休均可支取),补贴金额远不足现在农村征迁安置货币化30000元∕人,目前我所居住的农村合法祖居房屋被征迁,我还能享受货币化差额14000元补差吗?本人还可以享受征迁安置房面积配购 20平方米 (1600元每平方米)待遇吗?家庭成员(孩子和妻子)还能正常享受住房货币化及“安置房面积”配购待遇吗?。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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