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初始登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3日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初始登记办证手续,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请您认真阅读下列内容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办理。谢谢合作!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办法》等。

二、办证必备材料【复印件请用A3A4纸型并加盖单位公章】

1、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

2、法人资格证明(执照、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查)

3、委托办理:单位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查)

4、供地报批材料(含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新成立公司附补充出让合同)

6、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要点、平面布置图)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

8、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二份;

9、契税发票或减免税凭证;

10、其他需要资料。

注:其中第4、第5项由国土资源局提供。

【只有您备齐以上资料,我们方可受理】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报批    3、注册登记    4、窗口发证

四、收费依据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皖价费2008113号文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08113)<<隐藏件标准执行。

五、承诺时限

该项服务自正式受理您的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延期的,经报请批准后,延长3日。

六、联系电话:055523586492337519(窗口)

    投诉电话:05552353202(行政服务中心)  2366225(市纪委)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masxzfwzx.gov.cn/

市国土资源局网址:http://www.masgt.gov.cn/

办理地址:马鞍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窗口(江东大道与菊园路交叉东南角)


 
 
 
主办: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维护:马鞍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皖ICP备05017155号
地址:马鞍山市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 邮编:243000
电话:0555-5211000 传真:5211011 E-Mail:ahmasland@yahoo.com.cn 管理登录
技术支持:马鞍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