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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变更登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3日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变更登记办证手续,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请您认真阅读下列内容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办理。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办法》等。

二、办证必备材料【复印件请用A3A4纸型并加盖单位公章】

1、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

2、法人资格证明(执照、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查)

3、委托办理:单位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查)

4、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5、原《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原土地评估报告各一份;

6、土地税费缴纳证明文件;

7、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或转让地块投资证明;

8、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二份;

9、法律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10、其他

1)入股方式转让的,提交入股合同、土地权利转移相关证明。

2)单位合并、分立和企业兼并的,提交合同及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3)处分抵押财产的,提交处分抵押财产有关证明文件。

4)买卖、交换、赠予地上附着物,提交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相关证明材料。

5)划拨土地转移,提交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等等

11、其他需要材料。

注:土地以国家作价出资、作价入股、授权经营、租赁方式转让的,必须经市国土局利用科审核。

【只有您备齐以上资料,我们方可受理】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报批    3、注册登记    4、窗口发证

四、收费依据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皖价费2008113号文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08113)<<隐藏件标准执行。

五、承诺时限

该项服务自正式受理您的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延期的,经报请批准后,延长5日。

六、联系电话:055523586492337519(窗口)

    投诉电话:05552353202(行政服务中心)  2366225(市纪委)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masxzfwzx.gov.cn/

市国土资源局网址:http://www.masgt.gov.cn/

办理地址:马鞍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窗口(江东大道与菊园路交叉东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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