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欢迎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名称、地址)变更登
记办证手续,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请您认真阅读下列内容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办理。谢谢合作!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办法》等。
二、办证必备材料【复印件请用A3、A4纸型并加盖单位公章】
1、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
2、法人资格证明(执照、代码、决议、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查)
3、委托办理:单位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查)
4、《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银行提供的抵押合同(附抵押物清单)和借款合同各一份;
6、土地评估报告(随房产抵押除外)一份;
7、《房屋他项权证》(随房产抵押时)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
8、其他需要材料。
注:1、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须经人民政府批准;
2、评估报告须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机构需经土地利用科备案。
【只有您备齐以上资料,我们方可受理】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报批 3、注册登记 4、窗口发证
四、收费依据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皖价费〔2008〕113号文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08〕113号)<<隐藏件标准执行。
五、承诺时限
该项服务自正式受理您的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窗口授权审批需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需延期的,经报请批准后,延长3日。
六、联系电话:0555—2358649、2337519(窗口)
投诉电话:0555—2353202(行政服务中心) 2366225(市纪委)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masxzfwzx.gov.cn/
市国土资源局网址:http://www.masgt.gov.cn/
办理地址:马鞍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窗口(江东大道与菊园路交叉东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