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欢迎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名称、地址)变更登
记办证手续,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请您认真阅读下列内容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办理。谢谢合作!
一、政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办法》、《安徽省土地争议处理条例》等。
二、办证必备材料【复印件请用A3、A4纸型】
1、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
2、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查)
3、提供我市公安部门一九八二年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公安部门证明一份;
4、一九八二年该宗地航测图复印件(加盖信息中心公章);
5、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二份;
6、地上附着物证明原件;
7、土地来源陈述书及承诺书;
8、其他需要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备齐核查后,在《马鞍山日报》上公告(公告期一个月),公告期内无异议,转为正式受理。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报批 3、注册登记 4、窗口发证
四、收费依据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皖价费〔2008〕113号文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08〕113号)<<隐藏件标准执行(见附件1)。
五、承诺时限
该项服务自正式受理您的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延期的,经报请批准后,延长5日。
六、联系电话:0555—2358649、2337519(窗口)
投诉电话:0555—2353202(行政服务中心) 2366225(市纪委)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masxzfwzx.gov.cn/
市国土资源局网址:http://www.masgt.gov.cn/
办理地址:马鞍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窗口(江东大道与菊园路交叉东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