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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登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3日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登记办证手续,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请您认真阅读下列内容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办理。谢谢合作!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办法》等。

二、办证必备材料【复印件请用A3A4纸型】

1、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

2、申请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查)

3、房产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

4、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责任保证书一份(书面说明:原因、承担法律责任的具结保证书);

5、原土地登记资料一套和原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局档案查询专用章);

6、刊登《遗失声明》(马鞍山日报)报纸一份;

7、其他需要的资料。

注:在《马鞍山日报》上刊登记遗失声明。声明期限为一个月,声明期限内无异议,转为正式受理。

【只有您备齐以上资料,我们方可受理】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报批    3、注册登记    4、窗口发证

四、收费依据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皖价费2008113号文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08113)<<隐藏件标准执行(见附件1)。

五、承诺时限

该项服务自正式受理您的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窗口授权审批项目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需延期的,经报请批准后,延长5日。

六、联系电话:055523586492337519(窗口)

    投诉电话:05552353202(行政服务中心)  2366225(市纪委)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masxzfwzx.gov.cn/

市国土资源局网址:http://www.masgt.gov.cn/

办理地址:马鞍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窗口(江东大道与菊园路交叉东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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