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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具体承担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技术和事务性工作。
∷ 完成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 参与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鉴定验收工作,参与拟定相关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建立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信息系统和技术研究,提供信息服务。
∷ 负责已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交易的具体事务。
∷ 承办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抵押、发证等具体事务,协助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 建立土地交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
∷ 联系电话:0555-521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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