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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土地征迁安置事务管理处职责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8日
 

      ∷ 督促用地单位提供项目用地批示、规划图等资料;

  负责协调双方签订协议,并监督执行;

  负责建设项目用地现场勘察,并提出用地意见;

  指导用地单位办理征拔土地手续;

  督促有污染工程项目的单位报送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负责审查、办理征地单位劳力、总人口、投保、就业、子女上学等有关事宜;

  负责与被征迁户签订住房协议,组织分配周转房、安置房;

  处理用地、安置方面的遗留问题.

  联系电话:0555-233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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