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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核审(由市政府批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5日
 

 

项目办理单位:市国土局

项目名称
基准地价核审(由市政府批准)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2、《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3、《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第五条。
申报条件
1、是否符合城镇总体规划2、基础调查资料是否齐全3、评估报告与图件是否符合要求4、基准地价是否合理。
申报材料
1、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及图件;2、基准地价基础材料文本及图件;3、基准地价成果;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意见。
办理程序
1、受理、2、初审、3、局办公会意见、4、上报市政府。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不包括市政府审批时间)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项目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局窗口
咨询、投诉电话及网站
咨询电话:2351622
投诉电话:2366225(纪委)、2353202(中心)
监察局网址:http://www.masdl.gov.cn
中心网址:http://www.masxzfwz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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